男子借款5000万后,归还3325万仍面临近5000万债务
近日,来自天津的王志忠向媒体曝光了他在借贷中的困境。事情起因于他在2010年向河北霸州的邢二台借入5000万元,借款期为一年,月息四分,还逾期每日需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尽管截至2011年他已经偿还了3325万元,但邢二台依然要求他偿还4980万元的本金及相应近千万元的利息。
此后,王志忠和邢二台之间发生了诉讼。2015年3月,河北廊坊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王志忠还款2695万元及相关利息。经过双方上诉,河北省高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到了2024年,王志忠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发现新证据后,最高法于2025年9月决定撤销之前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廊坊中院重审。
2026年5月,廊坊中院再次裁定王志忠需偿还2151万元及利息,王志忠对此不满,再次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他坚称邢二台的借贷行为属于非法贷款协议,合同应自始无效,但廊坊市中院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裁定合同有效。此案于2026年9月在河北省高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新的判决。
王志忠在2025年曾向警方控告邢二台涉嫌高利转贷,但因其被认定已过追诉时效而未立案。在这段时间内,王志忠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若未能还清欠款,他的矿产品销售权将归邢二台。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延期还款协议,王志忠仍被告知欠款4980万元。
2014年邢二台因未能如约收回借款向廊坊市中院提起诉讼,主张王志忠偿还4980万元及他的经济损失。法院方面确认了王志忠的还款情况,并裁定其实际欠款为2695万元,未支持邢二台的违约金请求。然而双方对判决均不满意,并进行上诉。
案件的执行阶段也引发了一系列事件,王志忠因涉嫌拒绝执行判决被地方法院查封了其价值1.5亿元的资产,并两次被拘留,后因证据不足案件撤销。王志忠还声称已通过银行向邢二台的妹妹转账500万元,但邢二台对此反驳,最终警方介入调查,未立案。
随着案件的发展和新证据的出现,王志忠已经向最高法院请求重新审理。最高法对此案的再审再次强调了需要清晰厘定双方的还款明细与债务关系,案件发展仍在继续中。